常州市教育局2008年度教师学历进修奖励申请工作日前启动,请我校相关教师对照局文件,将要求提供的材料准备好于11月12日前交至教师发展处。
关于报送教师学历进修奖励申请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明确局属单位教师参加学历进修有关经费问题规定的通知》(常教人〔2003〕24号)精神,决定核拔有关学校教师学历(学位)进修的学费和奖励费。请各有关学校根据文件精神,统计好2008年度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人员的相关情况,填写好《常州市中小学教师高一层次学历进修经费奖励申请表》(见附件一)并分别进行汇总(见附件二、三),携带教师学历(学位)进修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取得教育硕士学位的需增带学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局属中小学教职工及教育行政管理者在职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协议书,于2008年11月15日前报至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核。
附件:一、《常州市中小学教师高一层次学历进修经费奖励申请表》
二、常州市局属单位教师进修高一层次学历奖励申报汇总表(本科)
三、常州市局属单位教师进修高一层次学历奖励申报汇总表(硕士)


